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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病保险试点覆盖半数县市

发布时间:2017-01-06 11:04:02

从8月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今年5月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经覆盖了全国50%以上的县(市、区),其中山东、天津、吉林、甘肃等省市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大病保险工作,并实行省级统筹。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介绍,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推进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2013年全国参加新农合人数超过8亿人,参合率达99%,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根据现有统计数据,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覆盖参合人口近3亿,共筹集大病保险基金53.38亿元,其中98%来自新农合基金;123万人次获得赔付,大病患者的实际报销比在新农合基本补偿基础上提高了约12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试点地区主要采取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国家卫生计生委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工作,力争2015年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引入社会力量,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的统筹层次上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加强新农合基本保障、大病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等的衔接,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参与,推动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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