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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江苏全面向药品集中采购“动刀”

发布时间:2016-11-02 10:31:21

  11月3日晚间,江苏省卫计委一口气发布了三个文件,部署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此次药招工作的启动,是该省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

  当日,江苏省卫计委印发了《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与《江苏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2015版)》,同时转发了国家卫计委的《妇儿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同日,江苏省物价局同时发出了《低价药目录(2015版)》。四个文件的同时出台昭示着江苏省开始了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

  纵观江苏省药招方案,在9月17日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行了略微筛减,定下了基调。江苏省新一轮药招在坚持分类采购、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上限价的确定比较残酷,对双信封制评审标准较为轻松;同时推进了省级确定入围、市级确认价格与中标结果的两轮压价,并通过地市级谈价进行最后一轮压价;重点是江苏省对医疗卫生机构采购数量要求精确上报。

  巧妙化解“二次议价”危机

  在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二次议价备受争议,国家卫计委相关领导也曾在多个场合表示严禁进行二次议价。江苏省药品招标采购方案被业内人士认为是使用一石二鸟的“计谋”巧妙地避开了二次议价的合法合理性问题。

  江苏省的做法是在药品采购过程中,由省级平台确定入围、由市级确定最终价格与中标结果。根据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对采购目录中的药品,根据江苏省现行采购平台上2014年度采购金额的高低、投标企业的数量、药品的属性区分不同方式进行采购,确定省级入围产品及其价格后,由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成交确认产品及其价格。

  江苏省将采取竞价采购、议价采购、限价挂网采购、直接挂网采购、备选采购、询价采购、备案采购七种采购方式,由省级平台根据双信封制、单信封制等评审方式确定入围资格;由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医疗机构通过价格谈判确定最终产品及其价格。

标签: 药品 江苏 重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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